欧亚通讯社讯:10月12日电 据韩联社消息,12日,韩国检方以贪污罪对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提出不拘留起诉。
据报道,检方指控李在明2014年至2018年担任城南市长期间,与该市一个丑闻缠身的土地开发项目有关,指控其犯有失信、贪污等罪名。
据此前报道,9月18日,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曾提请法院批准逮捕李在明,罪名为渎职、受贿、教唆他人作伪证等。首尔中央地方法院9月27日予以驳回,决定不予批捕。
10月6日,李在明出席涉贪腐渎职案的第一次庭审时否认了检方指控,并称“从未答应所厌恶的房地产投机势力的任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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